防火设备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及施工方法

详细介绍

 1、一般规定

第3.1.1 条 钢结构防火喷涂保护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施工队施工。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要求,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3.1.2 条 当钢结构安装就位, 与其相连的吊杆、管架及其他相关连的构件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火涂料施工。

第3.1.3 条 施工前 ,钢结构表面应除锈,并根据使用要求确定防锈处理。除锈和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中有关规定。

第3.1.4 条 钢结构表面的杂物应清除干净,其连接处的缝隙应用防火涂料或其他防火材料填补堵平后方可施工。

第 3.1.5条 施工防火涂料应在室内装修之前和不被后继工程所损坏的条件下进行。施工时,对不需作防火保护的部位和其他物件应进行遮蔽保护,刚施工的涂层,应防止脏液污染和机械撞击。

第3.1.6 条 施工过程中和涂层干燥固化前,环境温度宜保持在5~38℃, 相对湿度不宜大于90%, 空气应流通。当风速大于 5m/s,或雨天和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作业。

2、质量要求

第3.2.1条 用于保护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必须有防火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方的产品合格证。

第3.2.2条 钢结构防火涂料出厂时,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附有涂料品种名称、技术性能、制造批号、贮存期限和使用说明。

第3.2.3条 防火涂料中的底层和面层涂料应相互配套,底层涂料不得锈蚀钢材。

第3.2.4条 在同一工程中,每使用100t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抽样检测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抽样检测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

 

产品分类
栏目分类
联系方式